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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推出12条硬核措施

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来 (留) 长创业就业

时间:2020-06-01 14:05 来源: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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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日,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春市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来 () 长创业就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就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做好 “六稳”工作、落实 “六保”任务,实现10万名高校毕业生来 () 长创业就业目标,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来(留)长创业就业的吸引和支持力度。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长春市高校毕业生数量保持高位增长,驻长高校预计有各类毕业生13.3万人,比去年增加0.7万人;受疫情冲击,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主要供给方的企业,整体招聘需求和规模普遍缩减,供需矛盾突出,就业压力空前。

  该《措施》包含12条高含金量的支持政策,特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为期1年的特殊时期就业应急支持,主要包括开发就业岗位、加大创业扶持、提升就业能力、解决后顾之忧等4个方面。

  中小微民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1000/人发放补贴

  积极发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等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市、县()区和开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年开发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岗位6000(含省直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长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增设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公益岗位4000个;扩大“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招聘数量,建立急需紧缺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蓄水池”。

  鼓励支持企业发挥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国有企业招聘新进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不低于招聘总数的80%;依托国家和省在我市建设及我市开发建设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开发适用于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按照1000/人标准给予中小微民营企业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鼓励企业开发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工代训岗位,根据吸纳人数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加强对我市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保障。鼓励市域内符合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标准院校的毕业生留长工作,对志愿留长工作的,可根据其学历、专业、特长、就业方向等,推荐1个以上优质就业岗位。

  鼓励高校毕业生坚持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补贴3000

  推出首次创业“开办补贴”,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实际投资经营1个月后,可申请2000元的开办补贴。

  鼓励高校毕业生坚持创业,对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创业补贴”奖励,高校毕业生“可凭企业(含个体)在长纳税相关材料,再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贴”。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贷款支持,放宽我市原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将担保范围由省内扩大到全国,可采取国内房产(不动产)抵押或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自然人担保的方式,并且可按照实际情况,获得个人单笔最高30万元,企业最高500万元的政府全额贴息贷款。

  实施高校毕业生急需紧缺专业免费培训

  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方面:实施高校毕业生急需紧缺专业免费培训,对已办理落户手续的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免费享受我市 “两目录一清单”所列新职业、急需紧缺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有条件的企业或定点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对志愿在长春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软件开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等紧缺专业人才培训。

  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到在长的居住地、工作地或档案保管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实行“最多跑一次”办结服务。并提出了对其父母、配偶、子女可不附加任何条件随迁,基本上做到了想迁尽迁。实施留长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给予在长春创业或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12个月、最高800//月生活补贴,用以减轻和缓解在长初次创业和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生活压力。

  加强高校毕业生留长住房保障。采取落实“租购并举”政策,开发建设“人才公寓”,推出购房补贴政策,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等措施,为高校毕业生留长安居提供多种形式的住房保障。

  《措施》亮点多创新性强

  首次推出应届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大规模增设基层服务公益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大幅降低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门槛、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将以工代训岗位补贴标准提高至1780元。在就业岗位开发上,涵盖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岗位、基层服务岗位、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岗位等多种类型,让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在支持方式上,除了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外,想创业的给补贴,想提升的给培训,想留下的从日常生活到租房、购房,都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