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外国人生活指南 > 签证

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

时间:2010-09-07 02:28 来源: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字体: 打印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被投靠的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国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并持此证与有效护照可自由出入中国国境。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在有关法律规定范围内,可以自由选择生活,工作地以及工作单位,无需办理有关审批、变更或迁移手续,无需定期缴验证件。但应作到: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报住宿、登记以及设立办公场所或住所。
(二)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三个月。
(三)随身携带永久居留证件。
(四)前往非开放地区旅行应申办旅行证件、违反规定的将视情依法处理。
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首次发证:
(一)受理申请时收取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1500元/人。
(二)核发证件时收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费300元,证。
二、换、补发证件:
(一)原有补发:300元/证
(二)丢失补发:60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