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外国人来华邀请相关表格
一、适用对象
经贸、科技、文化、教育、体育等领域,确有必要来长复工复产人员及家属以及其他有需要人员(政策规定免办邀请函的除外)。
二、审核单位
商务类人员由市商务局审核。
非商务类人员由市外办审核。
所有类别人员的防疫审核均由市卫健委负责。
三、审批单位
商务类人员由省商务厅审批。
非商务类人员由省外办审批。
四、申办流程
(一)审核。邀请单位将申请材料及《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核单》(表格1)报市外办或市商务局审核。审核同意后,市外办或市商务局在《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核单》(表格1)签字。
如使用“快捷通道”政策,邀请单位需提供防控方案,并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
(二)防疫审核。邀请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市卫健委审核。审核同意后,市卫健委在《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核单》(表格1)签字。
(三)审批。邀请单位将申请材料及《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核单》(表格1)报送省外办或省商务厅审批。审批同意后,省外办或省商务厅签发邀请函。
(四)报备。邀请来华外国人获取签证后,邀请单位应及时填写《外国人来华备案表》(表格2)向相关省、市审核审批部门(省市外办或省市商务局、市卫健委)报备。
五、所需材料
(一)请示文件。邀请单位应写明邀请外国人来华的必要性、紧迫性等,填报《邀请来华外国人信息表》(表格3)。请示文件要加盖邀请单位公章。
(二)企业背景材料。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邀请的外国人员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五)根据邀请单位不同情况,审核审批单位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六)邀请单位疫情防控方案(使用“快捷通道”提供)。
六、联系方式
长春市外办 王馨梓 0431-88775332
长春市商务局 于 帅 0431-82765151
吉林省外办 徐桂红 0431-82752830
吉林省商务厅 秦之博 0431-82006756
长春市卫健委 王冬旭 0431-84699799
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和国家政策规定,上述流程将及时调整。
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长春市商务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