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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

时间:2010-09-07 02:31 来源: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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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
(六)《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七)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
(八)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并持此证与有效护照可自由出入中国国境。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在有关法律规定范围内,可以自由选择生活,工作地以及工作单位,无需办理有关审批、变更或迁移手续,无需定期缴验证件。但应作到: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报住宿、登记以及设立办公场所或住所。
(二)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三个月。
(三)随身携带永久居留证件。
(四)前往非开放地区旅行应申办旅行证件、违反规定的将视情依法处理。
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首次发证:
(一)受理申请时收取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1500元/人。
(二)核发证件时收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费300元/证。
二、换、补发证件:
(一)原有补发:300元,证
(二)丢失补发:60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