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发放留(来)长人才、农民购房补贴和购房消费券办事流程》。
关注一:哪些人可以领取购房补贴和购房消费券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执业技能等级人员等留(来)长人才;进城农民。
关注二:购房补贴标准或购房消费券金额
符合条件的人才按50元/平方米,农民按80元/平方米给予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分为汽车消费券和家电消费券,满足消费券发放资格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领取汽车消费券或家电消费券,仅可选择其中一种且仅限领取一份。购房消费券总额度5000万元,发放5000份,每份价值10000元,其中汽车消费券500份,家电消费券共4500份。
关注三:购房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及其它外县市)国有土地上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宅,且应符合唯一住房条件。
关注四:购房时间
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关注五:如何申请
发放流程包含提交申请、资格审核、发放补贴三个环节。(1)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银行卡;(2)人才应出具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证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或高级工及以上执业技能等级证明;(3)农民应出具村委会身份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
关注六:去哪申请
可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1.线上申请:为了节约现场等候时间,可登录zl.ccfdw.net平台,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原件图片。初审通过后本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西环城路5555号A座住房保障服务大厅1号窗口办理。2.线下申请:本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西环城路5555号A座住房保障服务大厅1号窗口办理。
关注七:汽车消费券使用规则
申请人需要在指定汽车经销企业购买车辆;汽车落籍时间需在购房合同时间后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汽车落籍需为申请人本人姓名;车辆必须为家庭自用汽车,仅限新车(不含货车、营运车辆、二手车等);购买车辆价格需在3万元(含)以上。
关注八:家电消费券使用规则
家电消费券需要在指定商家范围内使用,可叠加使用,每天不限制使用次数,但不能用于个人转账,不兑换现金,不可转赠。家电消费券自获得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24:00有效,过期自动作废。
关注九:退房
原则上申请购房补贴及购房消费券的申请人不能退房,如有特殊情况退房的,需退还购房补贴及购房消费券,消费券已消费的需退还同等消费券金额。
购房补贴咨询电话:0431-81811009
购房消费券咨询电话:400-889-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