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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外办关于创建文明单位的保障措施

时间:2018-07-18 15:29 来源:市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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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抓好文明单位系列创建活动,保证我办年底实现文明单位创建目标,现制定以下措施,请各处室遵照执行: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加强党的建设。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

  3、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全办干部职工的爱国、爱党、爱岗敬业教育,引导全办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全办干部职工的无私奉献精神。

  4、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大力提倡尊老爱幼、爱护公物、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精神。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办公条件和环境,提倡文明生产、文明办公。

  5、党员、职工学习教育要有计划、有要求、有记录、有制度。

  6、认真组织开展员工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

  7、加强环境治理,特别是窗口处室,要实现办公现场整洁有序,环境优美,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着装规范,举止文明,服务热情。

  8、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活跃机关文化生活,营造一种团结、活泼、向上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