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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协办公室

时间:2018-03-05 11:03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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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岗位职责 

  根据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章程,结合市友协实际工作任务,现制定友协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我国外交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同世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以增进了解、发展友谊。 
  二、协调本市民间对外交往活动,提出指定民间对外交往计划。 
  三、充分利用民间对外交往渠道,围绕经济建设,配合有关单位或部门开展对外经济、科技合作与人才的交流,为长春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派出和接待民间文化艺术团体,举办文化讲座、演出和民间文化展览。  
  五、邀请和接待国外友好城市、友好联系城市、友好团体和友好人士的来访,以及做好国家友协、省友协安排的重要团组的来访工作。  
  六、负责组派我市民间友好代表团出访工作,组织参加友好城市国际组织或对口友城举办的多边国际性会议等。  
  七、协调本市与国外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的工作。承担缔结友好城市报批工作的申报以及与省友协、国家友协的协调工作。  
  八、调查研究各国对华友好组织、友好人士以及同我会有联系的其它组织和人士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授予的“长春市荣誉市民”的建档备案和报批工作。负责印制证书,组织安排颁发仪式等工作。 
  十、负责完成全国对外友协、省友协、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 联系方式  
  TEL:86-431-88775325